我国外商投资方式发生结构性转变
今年一季度我国批准外商独资项目数2337个、合同外资额64.7亿美元,分别增长39.2%和63.7%;中外合资企业分别增长85%和
8.2%,而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合同外资额则继续下降。外商独资企业的合同项目数和合同外资额占新批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比重已分别达54.1%和58.4%,说明外商在我国投资方式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
外商企业这一引资方式在“九五”期间有了很大发展,其占三资企业合同额比重由1995年的36.8%上升到1999年的50%,实际投资额由27.5%上升到38.6%;今年一季度的比重又分别攀升到54.1%和58.4%;这说明外商继续看好我国市场。但是,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对外商投资方式发生结构性变化进行分析后指出,外商独资企业很少对我国企业转让技术或输出管理,通过其引进机制、改造我国老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其获取先进技术的作用远远低于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比重的上升,与我国引资任务主要是弥补技术缺口和管理缺口,并由此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存在着反向趋势,这种变化可能降低我与外资“互动双赢”的作用,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200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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